德陽城市軌道交通職業(yè)學院新生入學“綠色通道”管理辦法
學生處
第一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正常入學,根據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我校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綠色通道制度,即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,在提交相關證明后,可緩交全部或部分學費后,先行辦理入學手續(xù),以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順利入學。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新生,憑錄取通知書及相關證明可直接到“綠色通道”辦理點辦理手續(xù)。
第三條 “綠色通道”申請條件:
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可申請“綠色通道”:
(一)建檔立卡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、特困供養(yǎng)學生、孤殘學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家庭經濟確屬特別困難者;
(二)因父母長期有病或其它原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經濟困難,不能及時足額交納學費者;
(三)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、重大疾病和事故等突發(fā)事件,致使家庭經濟確屬特別困難者。
(四)家庭因其他原因造成經濟特別困難,以至于不能及時足額交納學費者;
第四條 申請及審批程序:
(一)申請所需材料:
1、入學通知書;
2、《家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》;
3、相關支撐材料復印件;
4、本人申請書;
5、家長同意書;
攜帶以上材料,向“綠色通道”辦理點提出書面申請。
(二)經“綠色通道”辦理點老師核實后,填寫《德陽城市軌道交通職業(yè)學院學生緩交學費申請表》;
(三)學生填寫完申請表之后,按要求進行逐級領導審批;
(四)審批完成后,辦理入學手續(xù)。
第五條 不符合申請條件,又暫時無法繳納有關費用者。由招就處領導審批,核準同意后,按相關程序辦理相關緩交手續(xù)。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。
第六條 學生入學后。學校將進一步核實其困難情況。
根據困難程度,引導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、勤工助學、困難補助及學費減免等救助方式補辦繳費手續(xù)。對經核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,應補交學費。凡是弄虛作假,持虛假證明入學者,一律給予嚴肅處理。
第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八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。
德陽城市軌道交通職業(yè)學院
2022年6月